1、海关的案件一律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,对于既是海关的案件,同时又属于重大、复杂的案件,也可以向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2、法院管辖的原则。
由哪个海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,就要到哪个海关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。
3、对已经复议的行为不服到哪里起诉?
经复议的案件,如果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具体行政行为,就到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海关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去起诉。
如果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,可以选择到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起诉,如在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起诉,起诉的对象应当是复议机关海关而不是原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海关。
4、对驳回复议申请的决定不服到哪里起诉?
如果是对驳回复议申请的决定不服,要到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起诉;如果是对原海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,则到原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海关所在地法院起诉。
5、对海关实施强制措施行为不服到哪里起诉?
既可以到实施强制措施的海关所在地法院起诉,也可以到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,原告所在地指的是原告户籍所在地、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。